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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3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应届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均可报考;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二、报考方式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导游天地-导游资格”,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上报名的开通日期为2013年5月6日上午8:00,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9日下午17:00。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并缴费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10月19日-11月1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和现场口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限于2013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委重新修订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第六版第二次印刷发行)即:《导游基础知识》、《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导游词》、《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六本书及增补修订本一册。
  2、笔试科目:(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满分100分;(2)《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满分100分(配分比例:6:4)。
  3、笔试时间:

时间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30-16:30

113

(星期日)

导游基础知识

政策与法规

导游服务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请选择所在各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
  (二)现场口试
  1、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分):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鼓浪屿、福建南靖土楼、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一次性抽签决定模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分):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生可在对《导游服务》教材中第三、四、五、六章节内容掌握的前提下,参照《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进行“知识问答”的面试。
  (3)语言与仪态(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2、报考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口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口译试题由省旅游局统一制作,笔试科目及内容与中文类相同。
  3、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在省旅游局导考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考生的现场口试工作。评分标准由省旅游局导考委制定,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在组织现场口试时,须从经省旅游局导考委培训并颁发考评员证的人员中聘请现场口试考评员,现场口试每组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4、现场口试考场设置要求:考场应设置单独封闭的考试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与考场有效隔离的候考室,不得在办公场所中随意设置考室。省旅游局导考委将加强对现场口试考务工作的督查,对发现管理措施不力、考场纪律松弛、秩序混乱的考点,将责成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5、现场口试时间由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各地现场口试成绩加盖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报省旅游局导考委,电子文档发送至ptdeng@139.com,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记分手续。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12月25日后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或拨打声讯电话:9616897667(仅限移动、电信、固定电话)或9616893201(仅限电信、固定电话)进行成绩查询。
  笔试和现场口试三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通过考试。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补考。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自己成绩有疑义,可向省旅游局导考委提出书面查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材料审核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在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5日提交报名材料,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
  (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网上报名系统中《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3)本人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半年内)健康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2张。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导考办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信和考核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点设置
  2013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考点设置原则为:考生报名人数超过100人的设区市,均可在本地区设考点,不足100人的设区市,由省旅游局导考委安排就近设区市考点进行考试。
  省旅游局导考委在考试前一天派巡视组将试卷送到各考点并检查各考点考试组织实施情况,监督考场纪律,处理考试业务及应急事务。有关试卷保管、发放须严格按照《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对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违规作弊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监考人员应依照试卷号码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集、清点、整理、装订成册交主考、副主考验收,合格后签字密封,交省旅游局导考委巡视组带回。
  六、评卷及发证
  1、省旅游局导考委统一组织评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省旅游局导考委反馈至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
  2、各设区市旅游局导考办须在11月30日前将考试工作总结报省旅游局导考委。省旅游局导考委自收到国家旅游局的资格证书后20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证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七、培训及考务
  坚持“培训和考试分开”的原则。各设区市旅游局不能直接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但要选择和委托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旅游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任务,并将本地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计划(含培训时间、课程设置、收费标准、委托的旅游院校、教师等),于9月24日前报省旅游局。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不得承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及现场口试工作。
  2013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委负责、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组织实施。
  八、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0]293号文规定,2013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每人260元(加试考生每人140元)。考试费由各设区市旅游局统一代收,全额上交省旅游局导考委。
  

                                                                                    福建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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