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促进民宿经济发展
日前,市政府制定下发《商洛市促进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市共建成民宿300家以上、民宿产业集群15个以上,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本土民宿品牌,直接带动就业超过1万人,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年收入两亿元,使民宿在乡村振兴、富民增收方面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旅游、大健康”产业布局总体要求,将民宿发展与全域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通过盘活社会资源和个人闲置资源,着力将民宿培育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产业,成为多元化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建设的重要补充,成为秦岭最佳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的强劲引擎。
《意见》提出,各县区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特色导向,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好五大任务:做好规划布局,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发展,优先发展临近景区景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旅游度假区、旅游线路等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民宿,为不同客群提供休闲度假型民宿、农家乐型民宿、候鸟型民宿、基地型民宿,实现民宿的多样化发展。打造示范模块,依托现有高A级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等产品品牌和市场优势,培育一批特色民宿产品,切实发挥带动作用。强化标准引领,积极开展民宿等级划分评定工作,通过标准指导民宿经营企业对标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增强精品民宿的引领作用。规范运营管理,积极支持民宿行业协会建设,整合民宿资源,加强民宿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提升民宿业规范化、规模化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市场营销,建立健全民宿营销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民宿经营者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优选网络资源、移动终端,开展精准化、主题化、创意化的营销活动,不断扩大商洛民宿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民宿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