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法到合规,民宿业拒绝野蛮生长
伴随着《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曾经因无规可依、证照难办的乡村民宿可拿到合法“身份证”,但距离全面规范却依然有着不小的距离,1月11日,来自民建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旅游学会会长安金明接受北京商报记者专访时建议,应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等多元投入机制,激活乡村民宿发展活力。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北京13个涉农区共有特色旅游业态710家,精品民宿500余家,星级民俗旅游户5595户,星级民俗旅游村263个,农业观光园1216个,特色旅游村镇100个。
北京市文旅局统计数据,仅今年“十一”当天,北京郊区民俗游累计就接待游客50.7万人次,大量的游客也让乡村民宿接待爆棚。
有民宿经营者表示,由于京郊游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怀柔、密云、延期、门头沟等区县涌现大批民宿,但经营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
“建议重点从政策支持、资金支持、金融扶持、服务引导、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六方面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激活乡村民宿发展活力。”安金明指出,从政府、投资人、管理方,到媒体、消费者等多个层面的主体,都应做到齐抓共建。
“民宿产业的发展中,应明确界定到底哪些是‘存量’哪些是‘增量’。”安金明强调,政府的主体责任是规范存量和控制增量,合法合规的引导和监管业态的发展,制定行业标准。
除了全面规范产业外,安金明同时建议对民宿投资增量谨慎对待。
“乡村旅游及民宿如果单纯的是农民投资,我认为这是值得鼓励的。因为农民就业就地转化,不再增加增量,是存量上的优化。对于外来投资人,应强化其社会责任,不能盲目的过度的使用社会财富。一定要把委托代理这种法律关系搞清楚,不能够野蛮扩张,最后扩张下来就成泡沫投资了。”安金明强调,外来投资人应合法、合规、理性地投资乡村旅游及民宿和参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