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面,《意见》要求全力促进消费回补,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
《意见》要求,着力在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上下功夫,坚持外防输入与内防扩散并举,坚持防控疫情与恢复生产并抓,坚持严管风险与服务群众并重。
《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加强运行调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促进消费回补等。在全力促进消费回补方面,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市、县三级投入消费引导资金1.2亿元,加大文旅资源网上推介力度,提高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组织评定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试点县,对各类旅游产业要素提档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服务贸易稳定增长。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利息、罚息和手续费等方式,降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李晶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