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同志调研北京市“智化寺京音乐”保护传承工作
4月8日下午,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司长陈通、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副局长朱琦一行,赴北京文博交流馆(智化寺)调研北京市非遗代表性项目“智化寺京音乐”保护传承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马文、市文物局副局长凌明一同调研。
智化寺建于明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保存有北京市内最大的明代木结构建筑群,是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智化寺京音乐”为寺内僧人代代相传演奏的古乐,主要由宫廷音乐、民间音乐和佛教音乐构成,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智化寺古建筑,参观了智化寺京音乐展览,并召开座谈会。会上,北京文博交流馆汇报了“智化寺京音乐”保护传承情况及面临的问题,与会人员就项目发展现状、对外交流情况、存在的困难等问题进行了研讨。身在河北固安的代表性传承人胡庆学、屈永增以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
调研组对北京市及文博交流馆的非遗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该项目在后继人才培养、数字化档案建立、对外交流活动开展等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朱琦同志表示,“智化寺京音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未来可纳入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利用文化和旅游部国际艺术节、旅游文化节等有关平台“走出去、请进来”,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交往。陈通同志对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的传承人及经费问题予以积极回应,鼓励保护单位加强传承方式的研究与探索、积极申报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市作为试点省市在该项目试行团体传承人的认定,并对项目传承发展提出两点建议。第一,要进一步发挥项目在当代社会的功用。要在“保存下来、传承下去”的基本目标基础上,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属性,进一步挖掘其社会功用,让听者、观众感受到传统音乐对人心的教化、抚慰与启迪,促进项目在当代社会实现当代价值。第二,要注意项目整体环境氛围的营造,进一步阐发项目文化内涵。演出过程中,应注意整体音乐氛围的营造,避免过于随意,激发传承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与使命感;注重对项目历史背景与内容的介绍,通过讲音、讲曲与讲人,进一步让普通观众了解、感受并感动于项目的历史与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