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文化旅游劳务就业扶贫工作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全省文化旅游劳务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促进贫困劳动力在文化旅游行业就业。截至6月17日,全省文化旅游劳务就业扶贫已开发新岗位7700个。
《方案》提出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确保文化旅游企业在岗就业贫困劳动力持续稳定就业;围绕优化旅游环境,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围绕乡村旅游发展,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乡村旅游管理员岗位2000个以上。
围绕在岗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一批岗位。《方案》提出已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网吧、KTV、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车队、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客栈和经营户(农家乐)等文化旅游行业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单位,主动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就业工作。
围绕优化旅游环境开发一批岗位。围绕发展全域旅游、增强文化旅游内涵、提升文化旅游体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保障等方面,依托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旅游景区和文化旅游项目等,结合“限量、预约、错峰”疫情防控措施,因地制宜,开发一批服务、保安、保洁、设施维护、秩序管理、安全引导、停车管理、文艺表演,以及文化、技艺传承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回暖,推进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围绕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一批岗位。依托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村寨、客栈、经营户(农家乐)、乡村民宿,以及非遗传承、技艺传承、文艺演出等,开发厨师、服务员、公共设施维护、保安、保洁、环境绿化、停车管理、文艺表演,以及文化、技艺传承等岗位,在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培植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提升乡村旅游质量。
按照《方案》要求,新开发的岗位要向“9+3”挂牌督战县(区)倾斜。《方案》要求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加大对旅游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服务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市场经营主体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市场经营主体稳定经营发展;加大对未开工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服务力度,争取项目提前开工,创造吸纳就业条件。加强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接,引导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与文化旅游策划、演艺公司等单位沟通对接、加强合作,探索吸纳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建立文化演艺、技艺表演等专业队伍。
按照《方案》要求,我省文化和旅游部门将联合人社、工信、发改、民宗、商务、妇联等单位,分批、分类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经营发展理念、餐饮住宿服务、传统手工技艺、旅游商品开发和销售等技能培训。支持、鼓励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和项目建设单位对贫困劳动力特别是短平快岗位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可持续性。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劳务就业扶贫,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