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促进民宿健康发展意见
近日,为促进江西省民宿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省,江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意见》要求,要构建民宿发展体系,包括优化布局,明确民宿重点村镇;完善链条,大力发展“民宿+”新业态;拓展空间,以民宿为核心,用景区化理念提升周边环境品质;塑造品牌,对民宿品牌实行统一宣传、统一推介等。
在规范建设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依法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在民宿集聚区要完善游客接待中心、土特产品市场、公共厕所、停车场及旅游标识等配套设施,加强文化、娱乐、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民宿业的日常监管。
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明确要实现民宿开办“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窗发证”,逐步推行“不见面服务”,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对现有正在经营民宿的证照办理工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业;对民宿业发展较快、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市、县(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适当奖补;加大对民宿业的信贷支持等。
根据《意见》,预计到2023年,江西将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民宿,江西省民宿接待能力、就业人数、经营业绩实现翻番,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元、服务一流、规模发展的民宿业。(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