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 规范也须“在线”
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查看同一家酒店的同样房型,老用户要比新用户看到的价格贵;给商家的差评无法显示;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屡见不鲜……今年10月1日起,《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些违规行为将面临处罚。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把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纳入监管,更好回应了社会热点,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应用遍布从购物到交通、从工业生产到社会治理的众多场景。在此背景下,我国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方便了人们出游,促进了旅游消费。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消费者个人数据。这些数据在数字化商业竞争中,被视作重要资源,和商业价值产生了密切关联。消费者数据开发和运用得当,有助于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平台效率,但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基于人们的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进行大数据“杀熟”,侵犯了旅游者合法权益,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加强在线旅游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也是行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按照“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的思路,明确在线旅游平台、供应商等各方的法律责任,厘清过去模糊不清的责任边界,从而提高了行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了违法违规成本。此举有助于推动在线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从而保证在线旅游产品质量,确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作为规范在线旅游行业的首部法规,对保护消费者的“评价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作出评价,对旅游者作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对在线旅游服务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敢于反映在线旅游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而倒逼旅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有效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
防范大数据滥用,也是立法和监管的目标。需要看到,个人数据不能被任意处理或使用,特别是数据上的个人隐私等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对此,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都已行动起来。2019年1月至12月,相关部门启动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一年来,用户反映强烈的隐私政策、账号注销、强制索权等现象得到很大改观。随着相关治理的深入推进,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在监管上持续发力。据了解,旅游主管部门服务监管平台将与在线旅游平台实现数据连通,从而进一步拓宽大数据的获取,建立覆盖主管部门、在线旅游企业、景区及游客等多层次旅游大数据体系,以数据为抓手对在线旅游消费实施全程监督,实现数据监管“从有到优”的转变。
当下,我国旅游市场复苏超过预期。包括在线旅游平台在内的相关旅游机构要以落实《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为契机,加强自律、守好底线,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才能更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转载自《人民日报》)
莫用生命“打卡”
□张培元
10月7日,演员贾青发微博晒出其与闺蜜在宁夏中卫66号公路中央拍的多张照片。10月9日,中卫交警官方微博@贾青,要求其删除微博以减少影响。当晚贾青发出道歉:“中卫的风景很美,但错了就是错了。再次向大家承认错误,对不起!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安全’二字,也再次感谢警察同志的提醒,引以为戒!时刻注意!大家出行也要注意安全。”(10月10日《潇湘晨报》)
“不去美国也能看66号公路,不去罗马就能打卡罗马假日,来银川中卫”——这是网民为中卫66号公路编纂的广告词。随着这条在黄河岸边戈壁中穿行的公路成为“网红打卡地”,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浮出水面,令人捏了一把汗。演员贾青所引发的拍照风波,中卫交警针对此事所作妥当处置,无形中为广大网民上了一堂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公开课。
公路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游客随意在路中间拍照不仅充满了危险,而且这种行为明显属于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网红公路”,因游客拍照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有的甚至是血淋淋的夺命悲剧,这些都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网红打卡地,安全为第一!
每一次公正执法都是一堂普法课,每一次网络热议都将使是非曲直更加分明。此次贾青拍照风波,受到深刻教育的不只是演员贾青本人,更有众多粉丝和网友。莫用生命在“网红公路”打卡,血的教训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