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执法”:探索数字监管新模式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探索实践,建成数字监控中心,开展视频实时监控,推动文化执法工作由传统执法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变,以科学、高效、便捷的执法工作,切实保障文化市场的安全、健康、有序。
2020年11月,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获得“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先进集体”称号。对此,执法大队队长陈华亮表示:“这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大胆创新市场管理方式,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优化监管方式,为繁荣文化市场贡献更大力量。”
科技助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你好,是监管部门吗?我实名举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我娃这会儿就在这里上网。”这天,执法大队接到一位女士打来的电话。因为柞水县在文化和旅游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举报电话,当事人可以方便地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取得联系。
执法大队值班的执法人员通过文化市场后台监控平台调出来电提及的涉嫌违规经营的某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控录像,并锁定监控视频,发现一位女士正和一个穿着校服的孩子在现场拉扯。执法人员迅速联系该场所负责人,让网管给上网的孩子下机。随后,执法人员对监控视频截屏取证,并出动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调查取证,以高效和无可争议的方式形成了该场所违反《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完整证据链,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科技化执法监管让柞水县的文化执法工作切实有效。执法大队做到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并举、“双随机”抽查与后台视频监控平台并用、不定时工作制与节假日值班巡查并行,构建起人防与技防同步的并联式、立体式监管机制。
苦练内功,打造文化执法铁军
“始终坚持把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和考试,增强学习自觉,提升执法能力。每周一在队内举行‘人人讲课’活动,切磋比试、互学互进,同时与浙江省衢州江山市进行对口交流协作,开阔眼界、取长补短。通过系统性、多元化的学习和培训,队员们执法技能大幅提升。我们还有两名队员参加了陕西省组织的‘大比武大练兵’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选拔’呢!”说到这里,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赵志东掩饰不住脸上的喜悦之情。
近年来,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案卷被评为全省规范案卷;“扫黄打非”三结合工作法在全国推广;柞水县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抽查净化率平均为98%以上;执法大队连续4年在商洛市单项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大队长陈华亮先后3次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表彰。
“我们在管理上有一些创新,实施月、季、年工作台账制、跟踪制,强化痕迹管理;实施定岗、定责、定人,建立队员绩效量化考评机制,考核结果与中层干部任免、年度考核和年终目标奖挂钩;实现‘岗位责任化,管理制度化,工作台账化,重点常态化,考核数量化’”。陈华亮介绍,执法大队始终坚持把队内管理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联动协作,构建大监管网络
为更好地适应移动互联网下的执法需求,柞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柞水县文化执法”微信公众号,搭建起一个适应新形势、新理念、新要求的掌上平台,及时发布执法队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及监管反馈情况等,并在公众号下开通群众留言功能,广泛宣传并发动社会各界通过电话、新闻媒体监督举报,凡报必查、查必有果,形成强大震慑。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督,构建社会监管网络,让柞水县市场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管理,做到了“市场天天查、安全天天抓”。
柞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陈立德表示,目前已经把旅游市场执法整体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今后将在原文化执法监控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升级,实现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监控视频信号全覆盖,推行移动客户端管理模式,将定向管理和动态管控相结合,让数字化监管成为文化执法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文化执法质量,建立并完善文化执法管理新模式。(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