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追缴文物2.6万余件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熊丰)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于去年8月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各类文物犯罪尤其是盗窃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36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28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00余名,追缴文物2.6万余件,其中一级文物48件、二级文物143件、三级文物1600余件。
专项行动中,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地公安机关对2020年以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持续开展破案攻坚。四川公安机关侦破了16年前四川省图书馆文物被盗积案,追缴了一级文物《金光明最胜王经坚牢地神品第十八》、三级文物《鱼雁集》。浙江公安机关侦破了杭州临安系列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成功追缴秘色瓷、金玉腰带等一大批极其珍贵的文物。福建省公安机关侦破了漳州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打掉2个职业犯罪团伙,追缴各类文物1500余件,其中宋代龙泉窑“海捞瓷”800余件,有力保护了“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安全。公安部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的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已全部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文博热”持续升温,在巨大非法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盗掘、盗窃文物的案件多发高发、类型多样。同时,文物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日益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智能化等特点,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进行勾连、寻址、结伙等活动,大肆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
针对当前文物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公安部近日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紧盯文物流通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专案攻坚,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金主,实现全链条打击,力争再破一批积案、再抓一批重点逃犯,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案件多发势头。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积极举报文物犯罪线索,共同守护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