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规避三大旅游陷阱
为了竞争,旅行社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在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信息等各个环节千方百计地设计出各式诱人“馅饼”:
价格陷阱
消费者在遭遇类似零负团费、品质特惠等出团价明显低于或接近成本价的馅饼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因为这种亏本模式从一开始就意味着猫腻,导游往往会 通过带领客人前往大量购物点,迫诱游客大量购物来平衡差价,赚取回扣。而消费者也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旅行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千万不要 因为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的旅行社及旅行路线。
行程陷阱
许多旅行社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往往会采用减少游玩时间以及不合理的景点安排在行程上构造陷阱。比如一些深受游客喜爱的著名景点经常会被设计为 自费项目或被缩短参观时间,而大量对消费者而言游览价值较低,但旅行社能获取高额返利的景点,反而摇身成了行程表中长时间逗留的主角;又比如部分旅行社往 往仅提供重要景区的首道门票,由于大部分景区第一门票的含金量大多不高,其结果无疑是增加自费项目。游客在参团报名前,最好先通过网络或其他各类资料对拟 赴景点进行一番基本的了解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旅行社的可选行程进行评估。
合同陷阱
某些信誉不良的旅行社往往会对合同做上一番手脚,将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和义务简单化、模糊化,对自身的免责条款却一再强调、夸大。还有的旅 行社故意不和游客签订合同,以未盖章的行程安排表来代替合同。更有甚者,只向参团者出具一张简单的手写收据,或仅靠部分传真上的简短描述来进行业务操作。 由于旅游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最为有效的法律凭证,因此游客们在报团缴费时必须要求旅行社出具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列出旅游行程与标准、双方违约责 任、争议解决办法等主要条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应该将每天具体的行程、会游览哪些景点、游览时间有多长、是否包含购物场所、是否包含自费项目、住 宿标准等与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一一弄清,白纸黑字反映在合同中。(大河报)
(责任编辑:张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