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书外 鲁迅的北京餐桌
百年前,即1912年,鲁迅来到 北京(机票) ,在北京持续工作生活了14年。据鲁迅日记,鲁迅在北京用餐饮茶的地方有六十多处。其中既有名气很大的饭店,也有常去便餐的小馆。饭菜的风味有山东、河南、福建、浙江等各省菜系,还有德式、日式等番菜(西餐)馆,其中不乏北京的一些老字号。
北京大街小巷的饭馆,留下了鲁迅许多足迹。毕竟,鲁迅还是当时较高级的工薪阶层,他自己的日常生活非常简朴,将很大一部分收入花在了买房上面,还有一部分花在买书和碑帖上。
鲁迅北京旧居 西城区砖塔胡同84号院
他到北京后,住在 绍兴(度假) 会 馆,有过七年多孤独的生活历程,与朋友聚会餐饮自然是他生活的重要部分。在餐桌上,他也许就构思了文章的题目和内容,也许就生发出许多思考。在与朋友的聚 会中,他们曾谈论 中国(攻略) 的社会,谈论刊物的编辑,讨论文学与革命的问题,也谈论朋友之间的友情,同乡之间的亲情,等等。鲁迅的日记中留下许多“微醉”、“颇 醉”、“大醉”的记录。鲁迅在北京用过的一张张餐桌,可以折射出他在不同时间的不同心情,也可透视鲁迅与朋友、同乡及其他食客之间的关系。
关于吃饭,鲁迅有很多妙论。在致李秉中的一封信中,他曾说过:“人不能不吃饭, 因此即不能不做事。”在《送灶日漫笔》一文中,鲁迅曾就在北京 的吃饭做过精妙的分析:“今之君子往往讳言吃饭,尤其是请吃饭。那自然是无足怪的,的确不大好听。只是北京的饭店那么多,饭局那么多,莫非都在食蛤蜊,谈 风月,‘酒酣耳热而歌呜呜’么? 不尽然的,的确也有许多‘公论’从这些地方播种,只因为公论和请帖之间看不出蛛丝马迹, 所以议论便堂哉皇哉了。但我的 意见,却以为还是酒后的公论有情。人非木石, 岂能一味谈理, 碍于情面而偏过去了, 在这里正有着人气息。况且中国是一向重情面的。何谓情面? 明朝就 有人解释过,曰:‘情面者, 面情之谓也。’自然不知道他说什么,但也就可以懂得他说什么。在现今的世上,要有不偏不倚的公论,本来是一种梦想;即使是饭 后的公评,酒后的宏议,也何尝不可姑妄听之呢。然而,倘以为那是真正老牌的公论,却一定上当, ——但这也不能独归罪于公论家,社会上风行请吃饭而讳言请 吃饭,使人们不得不虚假,那自然也应该分任其咎的。”
本文只在鲁迅所到过的六十多个饭馆中,择取其中较有名的、经常去的若干饭馆加以介绍。这些饭馆中,有些字号至今犹存。如今的食客在鲁迅曾光顾过的饭馆中用餐,可曾想到这里曾有一代文豪留下过的足迹。
12345
«上一页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