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谎称航班上有炸弹获刑3年2个月
患有癔症的28岁女子王某在乘坐飞机时谎称有炸弹,并以自杀相威胁与乘务人员对峙,最终使飞机迫降造成经济损失22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王某已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200名警察机舱外等候排爆
2011年10月13日下午4时许,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一架由北京飞往新疆乌鲁木齐的航班飞行在甘肃嘉峪关上空。一名年轻女乘客拿出随身携带的“笔刀”(一头是笔、一头是刀),在一本《中国联航》宣传册上写下:“飞机上有TNT,还有30分钟一声巨响,真的上青天,很多人一起灭亡”等文字。
机舱里的气氛顿时变得很紧张,空姐们立刻将周边乘客请到前舱,乘警则安抚女乘客不要激动,并让她坐下来喝点水,有话好好说。
“别骗我了,水里放了麻药。”女乘客不肯喝水。“没毒,不信我先喝一口。”空姐边说边喝了一口,但女乘客不肯让步。
僵持了一阵后,飞机最终迫降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国际机场。此时,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出动的200余警力,已经等候在舱门外。
排爆民警随后牵着搜爆犬,带着排爆设备进入飞机,在货舱前部找到女子的黑色拉杆箱。经检查,箱子的小玻璃瓶里装着硫黄粉、火硝、硫酸镁、硼酸、硝酸钾、四氧化铁、氢氧化钠等。
经鉴定,硫黄、火硝等物品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再加上木炭,即可制成炸弹。
后经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测算,此次飞机迫降共造成经济损失22万余元。
癔症发作称为阻止丈夫离婚
当日,女乘客被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抓获拘留。经查,女乘客姓王,28岁,湖北省恩施人。经司法鉴定,王某患有癔症,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随后,此案被指定在北京市丰台法院审理。
受审时,王某认罪,并称自己很后悔。她说,自己此次乘飞机,原本要阻止丈夫跟她离婚。
王某说,她在病情发作写纸条时,并没有想到事情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看到周围人都很紧张,我觉得挺好玩的,像演戏一样”。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乘坐航班时编造以爆炸威胁为内容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鉴于王某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罪名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宣判后,王某没有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裴晓兰
责任编辑:吴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