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沟彝族婚姻风俗 -
彝族的婚姻以包办为主。家族观念很强,讲求门当户对,以同族类、等级类、家支间联姻。拒绝与外族结亲,多以娃娃亲、买卖婚姻最为普遍。时有抢亲的情况。结婚首先是男家请夫呷(媒人)议定聘金,又叫彩礼银子。一般是以金银首饰或现币,名加半边猪、两坛酒和粮食、牛羊等,作为彩礼。由双方家人作主议定。订婚,即聘金议定后,男方举行看猪脾、猪胆仪式,占卜儿媳亲事吉凶,然后由男家长辈用双手捧“木盔”,盛以少许粮食并置一碗酒和聘金递与女方长辈,女方长辈接过后清点聘金,饮下酒再回敬,就算订婚了。
婚前,新娘要静坐,不进食,饿上三天至一周,叫“饿婚”。临出嫁时要“哭嫁”,接走时小伙子们要“抢婚”-新娘头顶红巾,站在院坝中,由女家组织女伴围在新娘周围,外面才是男青年。男方接亲小伙子冲进包围圈,手触及新娘头巾就算抢到。随即背走新娘,路远的则骑马。女家陪奁为牛、羊(旧时有仆人)和现金。无论定亲、接亲、回娘家都要举行泼水、摔跤、对歌。彝族子女的婚事,只能由家族中男性决定,接亲则也只能是男性接送。新婚之夜,新郎不能触及新娘,更不能同居。新娘由表兄弟守护着,婚礼后,新娘必须回娘家居住一、二年,甚至五、六年,待男方把聘金付清或具备独立生活条件,才由男方选择吉日,接人回家和男方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