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悄悄放松门票检查
有媒体记者称,4月18日开始,古城门票检验悄然放松,人们可自由进出。
记者随即联系了在古城内经营客栈生意的陈先生。他说,比起门票新政执行的那几天,最近颇受非议的13个票务稽查站的检查“越来越不严”。他透露,这两天出入古城,都没被拦下询问,以前就连在新城工作的非凤凰人都不能进来。对此变化,陈先生觉得,“这也算是政府态度的转变吧。”
正当凤凰古城收费事件沸沸扬扬、一些景区门票上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之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对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作出了法律规定。
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时,就景区门票问题展开热议。
“针对这次凤凰古城收费的问题,我要谈谈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开门见山地说,“景区的设立需要有法律规范。”
吴晓灵说,一些地方把古城圈起来收费的效果并不好,有的甚至在亏损经营,并没有因为收费而形成良性循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毅说,事实上,旅游法草案中对景区收费已经有了明确规定。
旅游法草案中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和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王毅表示,像凤凰古城收费这件事情,在旅游法草案中是比较难以界定的,因为整个古城不全是公共投资的,其中有一部分是私人投资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定义?
因此,他建议旅游法草案对于景区的定义能够更加清楚一些,以便在处理这种案例时可以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