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开发需适度 旅游法出台将实现优胜劣汰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刚刚闭幕。会议经表决,以150票赞成、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分别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王威认为,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做旅游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要与土地、环境、文物保护等等规划相衔接。我国旅游资源是相当丰富,而且旅游资源品位相当高,各地也都有各具特色的非常好的资源。从省一级这个层次来讲,每个省都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这个做规划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与省一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也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会不会造成过度开发,没有资源的地方也进行旅游大开发。我认为,不是说一个地方有一片林子、一片湖面就能够开展旅游,一定是具备一定条件的,有一定品位,才能开展旅游。
我们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资源得到开发,但是特别要注意过度开发问题。中国人比较多,节假日出现拥堵,出现旅游景区、景点严重拥堵。我们希望从时间、空间上能够分流,希望我们的国家旅游发展能够健康、平稳、有序地进行。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说,中国旅游的所谓“洗牌”,我理解就是市场调整,市场调整是必然的。如果能够按照旅游法加强政府监管,同时完善市场规则,进行规范性调整,市场能够实现优胜劣汰。如果真正实现优胜劣汰的调整,这正是我们旅游法的目的。希望在旅游法出台之后,市场各个主体能够按照旅游法要求进行规范,尽快地实现优胜劣汰,尽快地实现洗牌过程,促进旅游市场进入良性发展的阶段。(伍策)
责任编辑:吴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