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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新法可否解中国旅游业“顽疾”?


   “五一”小长假首日,尚未限流的鼓浪屿一下子涌入5.8万人,大大超出最佳游客容量的1.7万人,网友惊呼“鼓浪屿再度沦陷”。“坐个轮渡靠的是体力,上个厕所也全凭耐力,”从福建厦门度假归来的上海人赵卉说起鼓浪屿之行颇感无奈,“景点没看到几个,看到的全是人头”。

  从南到北,如此光景并非鼓浪屿独一份。每至旺季假期,景区景点人满为患早已是中国旅游界“顽疾”。为此,4月底出台的中国首部《旅游法》专门规定了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并对景区门票价格的涨价程序作出严格规定,从今年10月起,上述“壮观”景象或可不复出现。
  “这样真的有效吗?”带着赵卉这样普通旅游者的疑问,中新社记者1日独家专访了上海旅游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王玉松,听她对这部新法的解读。“虽然说(旅游法)可能不能完全解决游客提出的问题,但至少是一种制约、威慑和警示,让旅游管理部门能更合理、更合法地来对待挑战的行为。”
  多年从事该领域教学研究的王玉松,参与了这部新法的起草。她认为,如今《旅游法》的出台是一个修成正果、水到渠成的过程,反映了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她说,《旅游法》中有两大突出亮点:首先是综合立法模式上,不仅涉及行政能力规范,也涉及合同等民事类别规范,还涉及到宣誓性、引导性内容,“相比以往立法思路有所突破”;其次是整部《旅游法》体现的“以人为本”的精神,不论是禁止旅游景点随意涨价,还是关于“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的规定,自始至终都在保障旅游者权益的实现。
  对于《旅游法》中最受外界关注的旅行社“零负团费”禁令,王玉松认为,短期来看此举可能会导致旅游团费价格的上涨,但从长远来看可以促使旅行社行业重新去寻找或建立积极健康的盈利模式。
  “全国旅行社行业仍处在小、弱、散的状态,没有形成合理的批发零售分业经营体系,导致大小旅行社在一个层面竞争,最后唯一而有效的手段就是价格战,‘零负团费’就是价格战打到突破底线的现象,如果能积极对待禁令,进行正向选择,对促进旅行社盈利模式改变和结构调整都有深远影响。”
  同样对“零负团费”禁令拍手叫好的还有大型旅游企业。携程旅行网有关负责人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直言深受这样的恶性竞争困扰,并表示“这一法规的出台有望根除零负团旅游的经营模式,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更加坚决的措施,市场上一些违法的低价购物团将会退出,诚信规范的企业和优质产品会有更大市场。”
  至于此举是否会引发旅游产品价格的恶性上涨,携程方面认为,目前旅行社竞争激烈,团费报价恶性上涨的可能性不大。而在景区门票方面,国家发改委曾作出景区门票上涨必须间隔3年的规定,目前部分景区正值3年“解冻期”,或许会引发“最后的疯狂”,但就总体趋势而言,景区门票停止过快上涨应为大势所趋。作为旅游企业期盼市场回归良性竞争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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