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鼓励夜间旅游 要延长公交运营时间、调整班次
2020-01-26 19:00:33
推动夜间经济山东有了新举措。5日,山东省政府发文,鼓励推进夜间旅游发展,明确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
景区夜间开放,提升夜游体验
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山东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提出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要按照“区域化、特色化”的要求,拓展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链,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提出了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的总体目标。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具体的任务以及对应相应责任单位。其中首先一个任务就是打造夜游主题游乐活动,提出通过延迟重点景区的闭园时间,推动夜间开放,支持景区通过夜景打造、旅游演艺、特色活动、商街夜市等多种形式,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夜游体验。鼓励各地依托重点景区、主题公园、特色街区、文体广场等,整合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开发富有创意的夜间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开展灯光秀、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该项任务的责任单位是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
丰富文化体验,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
《意见》提出,延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和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奇妙夜”、文艺演出、健身康养、体育赛事等夜间体验项目,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IntellectualProperty)”。推动文化演艺进景区,组织创作、引进一批旅游实景演艺,丰富景区夜间游览文化体验。提升各类演出场馆功能,打造高品质演艺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文艺创作演出单位作用,不断丰富夜间文化演艺品类、内容和场次。结合城市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策划组织一批形式多样、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特色品牌文化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传承传统文化,讲好城市故事。通过AR、VR技术等数字化手段,探索夜间旅游新业态,促进夜间旅游数字化消费。
吃好玩好,想玩好必须要吃好。对此,《意见》还提出发展夜游特色餐饮。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开展美食文化展示和体验。持续开展“到山东不得不品尝的100种美食”评选和推介活动,培育一批特色美食街区、鲁菜特色餐饮企业、地方名小吃品牌店,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海鲜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不断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提升餐饮业品质。
繁荣夜游购物时尚消费,丰富购物体验
《意见》还提出繁荣夜游时尚购物。推动商业中心区、商业综合体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公园之夜、购物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夜间时尚消费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丰富夜间游览购物体验,繁荣夜游购物时尚消费。
亮化美化夜游环境。坚持城景一体文化旅游理念,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的夜间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凝聚力和市民好客度,营造“主客共享”的优质夜间文化旅游空间和环境。实施城市、重点景区和主要道路夜间灯光造景工程,做好夜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建设具有独特韵味的“不夜城”和“夜色景区”。推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纳入城乡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着力营造夜间旅游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延长公交运营时间,提升夜游配套
不管是夜间旅游,夜间购物还是夜间餐饮,这些想要实现都不开相应的配套措施。对此,《意见》明确强化夜游交通保障。优化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公共交通设置,围绕夜间旅游特点及时调整、加密公交车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推动公交线路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提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及周边动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强化各种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衔接,消除“最后一公里”困扰。优化街面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周边停车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的停车费。
提升夜游配套服务。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强化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夜间旅游发展的管理保障水平。放宽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组织夜市试点,引导特定区域夜市规范有序发展。制订完善夜间旅游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巡查,有效应对夜游突发事件。强化信息化服务支撑,建设完善智慧文旅平台。
维护夜游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机制,重点加强夜间旅游市场监管和检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夜间旅游消费质量监督,鼓励开展夜间旅游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夜间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机制,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效率。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夜间旅游市场良好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