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等级旅游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实施方案》
2020-04-02 17:02:32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等级旅游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实施方案》。指导全市等级旅游景区稳步有序做好恢复开放工作。
分类有序开放。低风险的以室外游览为主的自然山水景观类等级旅游景区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清明节前后有序恢复开放。其室内景点(含溶洞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玻璃栈道暂不恢复开放。相对风险较高的以室内游览为主的人文景观类等级旅游景区符合恢复开放条件的,目前暂不恢复开放,待疫情形势缓解后适时恢复开放。
强化疫情防控。严格控制游客流量,等级旅游景区日接待量和瞬时接待量分别不得超过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的30%。鼓励实行实名制、分时段网络预约购票、限量有序入园,支持采用扫码支付、电子门票等非接触服务技术手段进行购验票,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和排队聚集。实施入园必检,景区内设置人员1米安全距离,增加消毒频次。
加强督导检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恢复开放后的等级旅游景区要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对各区等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工作的指导,并对各区恢复开放等级旅游景区落实疫情防控的责任进行抽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