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长假后超长工作日吃不消 代表建议允许自行调整
2013-03-14 06:02:01
元旦过后连上8天班;春节长假过后连上7天班……这样假期过后迎来超长工作日的放假安排,让上班族狂呼“吃不消”“伤不起”。
今年全国两会,化解“超长工作日”的问题受到多位人大代表的关注。现代快报记者就此采访时,不少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允许各地自行调整,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但长期关注并研究假日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则认为,应该取消小长假,实行“长周末”制度。
观点1:应该允许地方自行调整
“长假之后再投入工作当中,大家往往会觉得,比平时还累。更不要说一下子连上八九天的班了,确实吃不消。”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刘璠对现代快报记者说,从医学角度分析,长假之后的超长工作日,设置不太合理。
刘璠认为,国务院确定假期时,需要考虑方方面面,但是众口难调。就拿今年元旦假期来说,双休日之后,只上一天班,又休三天,之后就是连续八天的长假。不少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不将元旦一天的假期与上一个双休日调整合并?但有人觉得,这样也挺好,只要请一天假,或者挪一天年假,就可以凑出一个6天的假期。如果与上个双休日合并,休个3天小长假,其实和双休日差不多。
“既然众口难调,不如允许各地,或者各行业、各单位自己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刘璠建议,国务院可以确定每年的法定假期总数是多少天,再拿出一个供参考的方案。只要保证大家休息的假日天数不少于法定假期天数就行了。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素明认为:“国家虽然规定了法定节假日,但也不是强制大家必须在这天休息。”他说,企业想要自行调休可以,但尽可能不要搞“一刀切”,不要对全国、省份做规定,可以让公司发挥自主性,总体按照国家规定,再结合自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这样就比较符合实际。他建议在解决超长假期的问题上,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观点2:地方政府无权自行调整
去年底,国务院公布了2013年元旦假日安排。之后,海南省政府通过官网发布通知称,12月31日将举办全省“欢乐节”,放假1天。这相当于拼出了一个长达6天的假期。
更早还有广东,2009年曾作出“五一”黄金周调休放假7天的安排。但第二天,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日的规定,不得擅自调假、自行安排。
就此,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蔡继明认为,一个省没权利自行决定“拼假”或恢复五一长假,这涉及行政管理体制,已经超越了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
当时,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明确指出,“海南式拼假”照顾到市民需求,无可非议,但实际上它看似合理,却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
中国法定节假日11天,加上双休日104天,节假日总量是115天。蔡继明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无论怎么安排,假日总量是一定的,按照法律法规,任何一级政府都没有权力多安排一天假期。因此这种方式不应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