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凤凰古城捆绑收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凤凰古城一处售票点前贴出了新的门票管理办法 赵众志 摄
有“中国最美的小城”之称的凤凰县,却因古城门票新政引来如潮批评 新华社发
文/羊城晚报记者 黎存根
曾被称为“最美小城”,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人文古城凤凰,最近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皆因凤凰古城推出了捆绑式的“一票制”政策,引起全国舆论哗然。旅游业界对此政策认同者少之又少,法律界也指此举有违法之嫌,就连当地居民也陷入有赞成有反对的矛盾当中。那么,这惹人争议的收费政策到底有哪些是与非?
【新闻背景】
近日,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凤凰县政府各占51%和49%的股份,组建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对进入凤凰古城的游客收取148元门票,有效期三天,长住游客能延长时间。湘西籍人士凭身份证免费进入。对那些重复来凤凰玩的游客,一是一年内无需重复购票,二是购票达三次者,终身免票。按照凤凰县政府的官方说法,现在凤凰古城一票制之后,148元的票价包括了凤凰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东门城楼、沱江泛舟、万寿宫、古城墙、主题博物馆、虹桥等9景区以及之前108元的南华山,算是加量不加价。但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凤凰古城9景是单独卖门票的,很多游客只选30元/人的沱江泛舟项目,其他8景并不喜欢去;后来9景捆绑了,很多游客就一个景都不去了,只玩不收费的古城。
收费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发言人:李进茂,广东省旅游协会副会长
对于凤凰古城此次的收费新政,李进茂的态度很明确:坚决反对!凤凰古城一票制公布之初,李进茂就对记者表达反对的立场。他认为,像凤凰古镇这样的古村落、古城镇,是这些老祖宗遗留下来的遗产性资源,收门票有三大错误,第一,政府变成一个有限公司的股东,与民争利。第二,政府把自己当作经营主体而不是市场的监管者,这是明显的政府错位,损害古城中商户的利益。第三,损害政府自身的利益,收门票后,客流肯定少了,门票收入看似高了,但政府的税收能力会变差。简单地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除了三大错误,李进茂还认为,凤凰古城这次的收费政策和旅游本质是背道而驰的。国务院刚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明确地提出公益性的公园,政府要投入维护,逐步免费开放,包括国家级的名胜风景区都是要逐步免费的。从这角度看,凤凰古城有关方面还违反了国家的大政方针。
李进茂表示,古城要维护好,发展好,只有打造好的旅游品牌,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方面来增加政府收入,促进古城保护。当地政府也可以通过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创新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来升级整个景区。“我去过瑞士等很多国家,人家的古村镇漂亮得多,但人家都没收门票,甚至里面有景区的都没有要收门票的。为什么?因为在旅游创新上想出更多的办法,创造更好的环境来增收。”
不排除在相关线路增加门票成本
发言人:旅行社代表广之旅、中国国旅广东公司
对于凤凰古城景区门票从0至148元的转变,广之旅国内游中心总经理文爽早前曾表示,目前该社凤凰古城相关旅游产品主要分为皇牌团、人气团以及特惠团,价格约从1199元至2099元不等,其中,人气团及特惠团由客人根据自身需求自理古城内景区门票。文爽分析,以往市民就算不入古城内的景区亦可入古城感受当地村落特色、人文风情等,但执行“凭票入城”后,市民不购票则无法进入古城游览,直接影响游客旅游体验,因此,该社不排除根据市场需求和保证游览体验在相关线路价格上增加门票成本,但目前仍在观望中,尚未调价。而皇牌团行程中基本已包含了凤凰古城内的景点门票,执行古城门票后,对线路价格则不会有影响。
面对景区门票的上涨,中国国旅广东公司有关人士则表示,一方面,旅行社采用大采购方式购买景区门票,可以拿到相对优惠的团队价,目前团队价尚未有较大升幅,对行程中的成本增长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如果团队票价格上涨,公司也将积极联系地接社,尽量争取最大幅度的优惠,并做出让利,在可控范围内自行消化新增的成本差额,为游客“减负”。同时,旅行社也会定时推出相应的特价线路,让游客和会员出游更轻松。此外,打算出游的游客,景区涨价费用如果在不可接受范围内,可能重新考虑调整行程或改去其他同类景区,或可带动相关线路的热销。
凤凰古城收费法律存在疑点
发言人:曾阳天,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于凤凰古城捆绑收费之举,曾阳天认为存在多处疑点。
其中的重点是政府参股组建新公司是否合法。凤凰古城的门票收费主体是新组建的“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凤凰县政府的参股是否有经过评估作价?古城的土地究竟价值多少?是否有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均应公诸于世,这一切,都应经得起法律和民众的检验,否则,将是严重的程序违法的行为。而让人担忧的是,如“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万一牵涉债权债务问题,资不抵债,需要直接处置公司的财产,是否意味着古城的土地就会有被拍卖的风险?而凤凰古城上的民居,是否也会陷入同样被处理的危险?这些都是凤凰县政府应该反思的问题。再者,收费的程序上,是否经过听证?有无物价局及旅游局的相关收费文件,这些文件所通过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征求民众意见?这些都是属于古城居民及众多游客知情权的范围之内。
从文物保护上看,凤凰县此举涉嫌违反国务院规定,将文物古迹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规定,坚决纠正“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去年1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再次要求,“对于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要限期将其从企业资产中剥离”。该文件还要求,“对于把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整体出让给企业管理经营的,要予以纠正”。
凤凰收费事件已经热议数天,到底当地在转让国有文物经营权或名胜古迹保护管理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尚无权威结论。因此,国家文物、建设、旅游等部门,有责任介入调查并公布结论,消除现在的各种争议。
矛盾中看待收费利弊
发言人:凤凰当地人
虽然,舆论上是一边倒的批评,但是作为不在古城里经商的凤凰人秦辉,他对古城收门票的举动是挺赞同的,“希望通过收门票的措施达到控制人流量的目的,游客少了,那样生活的成本就能降低一些。因为旅游发展了,古城变得嘈杂了,米粉也变成12块一碗。”在他的印象中,以前的凤凰古城是一个很宁静、人文的古镇,早些年来的客人更多是艺术家,或者是一些写生的学生,让人感觉很舒服。但是现在的古城,因为游客太多太热闹了,“让我都有不想回到凤凰的感觉。”
秦辉有不少的朋友投入了重金在凤凰当地经营客栈。秦辉说,他的朋友们是不愿意收门票的,“毕竟他们的经济投入也挺大的,我能理解他们的诉求。”昨天跟朋友们通电话的时候,朋友告诉秦辉,凤凰客栈的普遍房价已经跌到几年之前的三五十元的水平,但还是无人问津。“在凤凰做生意,目前经营的确遇到了困难。”
至于捆绑的门票,秦辉说知道政府拿多少,古城旅游公司拿多少,钱是没有进居民的手中,从明眼看,居民是没有受益的。但是也没有办法,多年之前,古城中的景点就被“卖”了。说真的,他也害怕原来不收门票时出入便利的生活会被打破,“估计政府不会马上不收费,所以现在只能从好的方面着想,希望政府能妥善解决当地人及亲友出入的问题。”
他说:有时想深一层,自己也不会满意政府拿自己家的财产去收钱,但是从来没有从法律上考虑政府的行为合不合法,只是想着如果真能客观上降低物价的话,我还是支持的。